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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S第二届国际税务峰会圆满落幕

问题: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时,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分别指什么?答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因此,医药费用总金额是指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全部医药费用支出;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什么是纳税人合并分立报告?

编辑-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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